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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将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每月定期检查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和听课范围

   1.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选听全校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2.各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尽量选听本单位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3.请听课人员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开设课程和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二、听课数量

   1.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学时,每月至少2学时;其他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学时,每月至少1学时。

   2.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学时,每月至少1学时。

   3.各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学时,每月至少1学时。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或教务处沟通,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2.校领导、位于校部所在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将《听课记录表》交至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转送教务处;各学院和其他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送至教务处(明睿楼206)。

   3.本学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即日启动,每月5日前交送《听课记录表》,教务处于每月7日如实公布各级领导干部上个月的听课情况,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希望各单位能积极配合,按时报送领导干部当月的听课记录。

  

   联系人:刘芷彤

   联系电话:592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