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将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每月定期检查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和听课范围
1.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选听全校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2.各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尽量选听本单位开设的本科生课程。
3.请听课人员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开设课程和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二、听课数量
1.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学时,每月至少2学时;其他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学时,每月至少1学时。
2.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学时,每月至少1学时。
3.各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含副处级)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4学时,每月至少1学时。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沟通,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2.校领导、位于校部所在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将《听课记录表》交至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转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学院和其他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表》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明睿楼211)。
3.本学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即日启动,每月5日前交送《听课记录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于每月7日如实公布各级领导干部上个月的听课情况,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希望各单位能积极配合,按时报送领导干部当月的听课记录。
联系人:田英
联系电话:592818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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