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土木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细则

点击数:次   加入时间:2018-09-25  
【字体:    

  为了培养我院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给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此晚自习检查细则。

  一、       检查时间

  我院学生会学习部会在每天晚自习期间不定时检查。

  二、    检查方法

  (1)    晚自习纪律实行学习委员,班长负责制。各班班长和学委必须配合学习部管理好班级的晚自习出勤和纪律。

  (2)    每天的晚自习检查结果,我院学生会学习部都将记录备案,并上报分团委、学办,作为年终各项评优的依据。

  自习时间

  周日——周四晚上6:00~9: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一节:18:00——18:50

  第二节:19:00——19:50

  第三节:20:00——21:00

  三、     纪律情况

  上课铃声响时应及时回到自己座位上,不许乱走动,不许讲话,保持安静。上课其间不许离开教室,不许窜座。否则按缺席处理。上课时,手机应调成振动或关机,不许接听电话,保持教室安静,否则按违反课堂纪律处理。迟到,早退者按缺席处理。

  四、         检查规定和惩罚制度

  a)       在晚自习检查中无故缺席一次或违反课堂纪律者,给予该生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b)       学生每被通报一次,在年终奖学金评定中,将扣除其综合素质分0.5分。被通报三次及以上者,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后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c)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需向辅导员请假,经辅导员同意后,把有辅导员签名的请假条交给学习部,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如当天因急事无法及时写假条者,需口头向辅导员请假,第二天及时补假条交给学习部。

  五、         特别提醒

  a)       晚自习检查通报每次发放到各班学委,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学生会学习部成员核实,逾期不负。

  b)       在学习部每天检查的同时,院学办老师会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如有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从重处理。

  c)       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影响别人,不聊天,不吃东西,保持教室安静。届时希望全院学生行动起来,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

 

友情链接: 辽宁省教育厅 本科教学管理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书记邮箱:319943100086@ustl.edu.cn 院长邮箱:zwh_0190@ustl.edu.cn
版权所有© Kaiyun(云开·中国)官方网站土木工程学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